页面

2015年7月21日星期二

大陆维权女律师王宇撰文《苦难中的英华》揭露看守所黑幕

http://www.ntdtv.com/xtr/gb/2015/06/14/a1203635.html
大陆维权女律师王宇撰文《苦难中的英华》揭露看守所黑幕
发表时间: 2015-06-14 08:59 AM

风雨中,黄金玲女士在卡尔加里中领馆前呼吁中共当局释放自己的女儿和亲属

【新唐人2015年06月14日讯】曾与河北唐山女大学生卞 晓辉一起遭到当局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陈 英华(卞晓辉的表姐,父母为加拿大公民)最近终于获得接见律 师的权利,大陆维权律师王 宇于5月21日在石家庄第二看守所同陈英华进行了长达四五个小时的谈话,陈英华向其讲述了她在看守所受迫害的情况,同时委托其对违法 人员进行控告。王宇律师表示,她已将控告材料递交给相关机关。

王 宇律 师随后撰文《苦难中的英华》,详细揭露了法轮功学员陈 英华在石家庄第二看守所遭到的迫害。

《苦难中的英华》全文如下:

5 月21日上午至石家庄第二看守所顺利会见到陈英华。陈英华是由一位同监室人员搀扶出来会见律师,这是一位看上去非常柔弱的女子,使我打心里产生出 一种怜悯 之情。当我说到是接受她父亲的委托,并转告了大家的问候,告诉她外面很多朋友都关注她们,她已经抑制不住泪水夺眶而出。她先是独自啜泣了一会儿, 然后就向 我诉说了她的遭遇。

2014年3月12日陈英华仅仅因帮助其外甥女卞晓晖拍了一张在监狱门前举牌要求会见父亲的照片而被石家庄警方抓捕。当天抓捕她的人都没有着装, 也没有出示警察证、传唤证等任何证件。

3 月13日,被送进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的当天晚上,陈英华因绝食并拒绝穿号服,被一名李姓女管教指挥他人强行戴上连链的戒具,第二天,这位李管教又 授意〝号 长(在监室里同是在押人员,但在本监室很有权威,可以任意指使监室中的其他在押人员)〞给她上了背铐,并让她蹲下问话,问她:〝能不能穿号服?能 不能吃 饭?能不能不练功?能不能不举手?〞当她都回答〝不能!〞时,这位李管教就拿起一只水杯砸她的头。之后,为了惩罚她,又多次给她调监室:从 302、 303、306,直到现在的201。

去年,她绝食后,看守所的一名叫李勇的男性医生给她灌食时,取笑她,拿她寻开心,并接机在她身上乱摸、乱抓。这是对妇女的严重猥亵行为,她已经委 托我,对其正式提起控告。

另外,为了给她灌食,他们指使一些在押的未成年人使用非常暴力的手段,一名叫王冲的女管教对她抓脖子、掰脖子,并揪着她的头发用力往后甩,给受指 使给她灌食的未成年人示范,使她多次几乎眩晕。对此,她也委托我对王冲提起控告。

从被关进石家庄二看后,她曾两次胃出血,生命出现危险,去年夏天,她身体严重脱水、抽搐,生命垂危,通过抢救、输液,才好转;前几天,她左侧头、 脸部又肿得很严重,输液之后好转。但她一直全身浮肿、腰痛,看守所只是说是营养不良,没有送医院检查。

另外,去年十二月,曾有两位自称是社科院的人员,一位自称是哲学所的姓方,另一位称宗教所的林丹(发音),前来调查她。

最后,她向我表示:

1、 首先,感谢朋友们在外面的声援,也感谢一审兰律师和郑律师的帮助,这些使她在看守所中的待遇逐渐得到改善,这些也给了她很大的支持和鼓舞,希望大家继续给 予她们声援和支持。

2、 一审的李胤法官曾经来看守所问她是否认罪,她坚持她是无罪的!她也不认罪

3、 告诉她妈妈,写信问问国家领导人习近平:在监狱里关押的法轮功人员,在里面遭受的不公正待遇是否就不能往外说?如果往外说了,即使是他的直系亲属(包括他 的父母、子女、夫妻),谁往外说了,就都要按练〝法轮功〞定罪(比如卞晓晖和她母亲)!

4、感谢加拿大政府和使馆的关注和支持,她现在全身浮肿,看守所只是说营养不良,告诉她妈妈是否能请加使馆方面派医生来给她做全面身体检查?否则 她的身体堪忧。

律师王宇

http://www.ntdtv.com/xtr/gb/2015/06/15/a1203750.html
陈志明:不许"新华网"向我女儿的律师王宇抹黑
发表时间: 2015-06-15 08:00 AM

【新唐人2015年06月15日讯】我女儿陈 英华在中国石家庄街头(非军事管制区)拍了几张照片,被定罪冤判。石家庄长安法院说不出犯罪事实,拿不出法律依据,非法剥夺 二位律师蓝志学,郑建伟的辩护权,不让家属旁听,在黑箱里进行非法审判。十八大确定〝依法治国〞,对长安法院的违法事件〝新华网〞装聋作 哑不予报导。

最近我有幸聘请到王 宇律 师为我女儿上诉,王律师很敬业,冲破重重阻力,刁难,经过不屈不挠的抗争,才见到了我那与世隔绝了八个多月受尽苦难的女儿。王宇敢于为弱 势群体辩护,铁肩 担道义,匡护法律公正,正直善良,是个好律师。我见过她,是个有礼貌的纤弱女子。〝新华网〞文章连署名都不敢登,我怎么可能相信〝新华 网〞的胡言乱语 ----她会在天津把三个大男人打成重伤?我当然应该站出来谴责对王宇律师的诬陷。希望〝新华网〞想想自己还有没有一点良心?

新闻网站应以报导客观事实为宗旨,〝新华网〞如真有勇气,请公开告诉我:陈 英华究竟有哪些具体的行为触犯了中国的那条法律?是否在人行道上拍照的人都该抓?以解开我心中的一个结。

今 天〝六一四〞是我女儿的生日,无辜的女儿被关在中国石家庄的监狱里受折磨,我们做父母的万分痛心。好不容易请到一位好律师为女儿辩护,黑 了良心的〝新华 网〞却要造谣抹黑王宇律师。这倒提醒我们:石家庄当局是否又要把黑手伸向王宇,为剥夺她的辩护权做舆论准备?我们试目以待。

中国冤民陈英华的父亲陈 志明
2015年6月14日于CANADA


陈英华的父亲陈志明


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第二看守所法轮功学员陈英华,面部浮肿并带有伤痕。


维权律师王宇 网路

为法轮功辩护 一位大陆女律师的心路 http://lihlii.blogspot.nl/2015/07/blog-post_3.html
陈建刚:王宇律师的涅盘 http://lihlii.blogspot.nl/2015/07/blog-post_21.html
王宇律师关于所谓伤害案真相的声明 http://lihlii.blogspot.nl/2015/07/blog-post_26.html

关于王宇律师的推文 100618-140607 http://lihlii.blogspot.nl/2015/07/100618-140607.html
关于王宇律师的推文 140607-140905 http://lihlii.blogspot.nl/2015/07/140607-140905.html
关于王宇律师的推文 140905-150204 http://lihlii.blogspot.nl/2015/07/140905-150204.html
关于王宇律师的推文 150204-150414 http://lihlii.blogspot.nl/2015/07/150204-150414.html
关于王宇律师的推文 150414-150529 http://lihlii.blogspot.nl/2015/07/150414-150529.html
关于王宇律师的推文 150529-150710 http://lihlii.blogspot.nl/2015/07/150529-150710.html
关于王宇律师的推文 150710-150714 http://lihlii.blogspot.nl/2015/07/150710-150714.html
关于王宇律师的推文 150710-150717 http://lihlii.blogspot.nl/2015/07/150710-150717.html
关于王宇律师的推文 150717-150718 http://lihlii.blogspot.nl/2015/07/150717-150718.html
关于王宇律师的推文 150718-150720 http://lihlii.blogspot.nl/2015/07/150718-150720.html

共匪骚扰、威胁、绑架、刑拘、强制失踪人权律师人数已达159 http://lihlii.blogspot.nl/2015/07/159.html
共匪骚扰、威胁、绑架、刑拘、强制失踪人权律师人数已达159 02 http://lihlii.blogspot.nl/2015/07/159-02.html
共匪骚扰、威胁、绑架、刑拘、强制失踪人权律师人数已达159 03 http://lihlii.blogspot.nl/2015/07/159-03.html

[新公民邮件组] 锋锐专辑 http://lihlii.blogspot.nl/2015/07/blog-post_12.html
华盛顿邮报报道王宇律师的工作如何从商业领域转向人权领域 http://lihlii.blogspot.nl/2015/07/blog-post_28.html
王宇律师关于所谓伤害案真相的声明 http://lihlii.blogspot.nl/2015/07/blog-post_26.html

习特勒自取灭亡 http://lihlii.blogspot.nl/2015/07/blog-post_27.html
恶搞习近平包子脸 上海艺术家戴建勇被抓 http://lihlii.blogspot.nl/2015/07/blog-post_18.html

以公民个人身份签署国际人权宪章 http://j.mp/udhr-ss 或发空信给 udhr1948+form@gmail.com 收到自动回信的签名表格,填写后寄回给 udhr1948@gmail.com 即可。请广为传播。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