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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21日星期六

张大军:约架与革命的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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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架與革命的理路
16 七月 2012 by 陽光時務

約架是微型的個人私力救濟行為,革命是宏大的群體私力救濟運動。其背後的理路和價值坐標是一致的。支持約架是對政府公權失效的天然反應,贊成革命 則是渴求自然正義的終極表達。

文/張大軍

吳 法天和網友燕雲的約架,之所以能引起網絡意見人士的熱烈討論,足見中國民間社會中蘊藏著紛繁歧異的立場和觀點。在這眾說紛紜中,在對兩造的或褒或貶、或支 持或反感中,一個隱而不顯卻很關鍵的第三方——警察及其背後的國家權力和暴力——往往對人們在此事件中的理性和情感立場起著決定性的作用。也就是 說,人們 表面上談論的是吳法天和或燕雲的權利,實則隱含著對國家權力之合法性的判斷與認同態度。

有人為吳法天辯護說,吳法天有言論自由的「權利」,有同情燕雲的則曰:吳法天侮辱良家婦女,就是欠揍;更有人以吳法天乃國家權力的代理人(吳被眾 人公認為五毛)的身份反對他,另有人則聲稱燕雲(及若干圍觀者)以暴力的手段對付吳法天口舌的暴力。

這 林林總總的觀點大致可以歸納為兩大類。為吳辯護或反對燕雲的人都在其言說中設置了一個也許他們自己從來都沒有想過的基本前提:現有的政治秩序是可以接受 的,因而正義是可以在其中實現的。在這樣的政治秩序中,民眾有法定的「權利」,國家有壟斷暴力的權力,因此,侵犯吳法天的「權利」是錯誤的,而且 燕雲運用 暴力是對合法壟斷暴力的國家權力的僭越,自然也對不了。

另一方面,為燕雲辯護或反對吳的人也沒有充分言明其立場預設。這種立場預設就是:國家權力,具體而言就是以警察為化身的國家暴力,不可能公正地對 她所受到的損害進行救濟,因為公權力已經完全失效而且常常蹂躪踐踏正義。於是,她只能訴諸於私力救濟來懲處不道德的行為,而且這種私力救濟必然帶 有公權力的性質,也即必然帶有公權力的強制和暴力的特點――懲罰總是以暴力為後盾的強制措施。私力救濟在這裡所指向的不是賑災、辦學或環保這樣的 社會性功能,而具有了真正的政治性內涵。

筆 者以為,前一類觀點是站不住腳的,因為它更多地基於想像或希望,而且罔顧最基本的政治現實。在目前的政治秩序中,民眾不可能有法定的「權利」。因為,「權 利」一詞的定義就決定它是普遍的、不可剝奪的。劉曉波等人正在以煽動顛覆的罪名被關押在大牢裡,言論「權利」在中國壓根不存在,你捍衛的是哪門子 「權 利」?

順便一說,中國政府剝奪的也不是那些言論罪犯的「權利」,而是其言論的「機會」而已。「法定權利」在中國還是需要爭取的一種目標,而不是需要捍衛 的一個事實狀態。無論是燕雲還是艾未未或者任何其它網友,都不可能剝奪吳法天說話的「機會」,能這樣做的只有中國政府及其政策命令的執行者微博網 站。

由 於民眾沒有「權利」,因此相應地,中國政府也就沒有壟斷暴力和強制的正當權力。舉例來說,當居民的合法住房被非法強行拆遷時,居民的暴力反抗就是合乎正義 的。在自然的正義原則下,個體與國家作為兩個主體是平等的,鑒於此,自然正義的政治秩序安排――憲政――也一定會體現出個人法定權利與國家法定權 力的平 衡;一方的喪失必然意味著另一方的自動的失效。

正如居民在房屋被強制拆除時不可能希望通過報警來獲得救濟一樣,燕雲也不大可能通過向警察投訴來讓吳法天獲得應有的懲罰。其對吳法天適度的暴力懲 罰雖是別無選擇下的無奈之舉,但卻合乎基本的正義準則。依此推論,既然吳法天事後依靠偏袒他的國家暴力讓燕雲遭受更大的屈辱和傷害,如果那天吳法 天受到不會導致傷殘的更大力度的暴力對待,那同樣是合乎自然正義的。

有人或問:燕雲之運用私力救濟的根據是什麼?答曰:自然的道德權利。如果你是一位基督徒,你可以認為這種道德權利是上帝賦予的,先於國家,也高於 國家權力;如果你沒有信仰,你同樣也可以說這種權力是天賦的,在國家或政府成立之前就已經存在並將永遠存在下去。

道德權利與法定權利不同,因為後者只有在憲政法治秩序下才能成立並獲得保護。而道德權利在任何一種政體形態下都存在,它無需任何外力保障,也不應 受到外力的約束,只要你認為需要行使,就可以行使。其目的就是保障各人基本的尊嚴和生存。

又 有人問:約架和革命又能扯上什麼關係呢?答案也很簡單:約架是微型的個人私力救濟行為,革命是宏大的群體私力救濟運動。其背後的理路和價值坐標是一致的。 支持約架是對政府公權失效的天然反應,贊成革命則是渴求自然正義的終極表達。約架是以物理的力量實現正義,革命同樣主要是以物理的力量(而非說服 的力量) 來追求正義。

對自然的道德權利的運用,必然會導致對現有國家權力的全面否定,因此是革命性的。而以法定「權利」之希望為基礎的言論和行動必然是改良性的,因為 它假想可以通過暫時的隱忍而最終獲得民眾的法定權利與政府的法定權力的平衡。

從 這一件引起熱議的小事上,我們就能清楚地看到改良派與革命派在有關政府合法性的根本問題上存在著的分野。事實判斷及說理路徑的不同必然會導致雙方在具體行 動方法上的差異。改良派要想說服革命派,必須要有扎扎實實的現實根據,而不是僅僅指出希望,讓大家一起仰望星空,而忘記大地上的苦難和不幸、邪惡 與暴虐。

民間意見和活動人士在約架事件上所反映出的上述差距,是中國民間社會逐漸發育成熟的一個跡象。事實上,改良派和革命派的分野早就已經呈現並且有加 速發展的趨勢,這一態勢已經並將繼續對中國的民間政治生態產生重大的影響。

不 過,到目前為止,尚沒有人對此作出深入的基於現狀的理論分析,有時人們往往陷於口水和意氣之爭,或者囿於言論環境的壓力而欲言又止或點到為止。不過,如果 我們更為冷靜和深入地思考並分析一下這種分歧的觀念背景和現實依據,我們便會更為明確和精准地把握我們各自所處的位置、所面臨的挑戰、所需要的策 略和資源 以及所希望達成的最終結果。無疑,這樣的思考對未來的政治參與和競爭是必不可少的。筆者希望能夠借此短文抛磚引玉,引發更多的人思考這一嚴肅緊要的問題。
(作者係旅美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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