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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9日星期二

五毛有言论的自由吗?

noooo0000 流连人间还未归
阴沟鼠的"五毛有言论的自由"真笑掉大牙了!RT @lihlii2 在希特勒看来犹太人是罪犯。对错谁来定?"@litiantian: 连这个都定不了?这么小的是非都定不了? RT @lr_hw。在五毛看来你的言论也是犯罪。。。谁对谁错谁来定?RT @liudimouse: 不理解正义高于善,就不理解为什么五毛也是言论自由

litiantian 李天天
五毛的言论是犯罪性质的,因为都是谎言,是收买后的黑帮的帮凶,你们谁有正义就去代表正义惩罚他们吧。 RT @lr_hw: RT @liudimouse: 不理解正义高于善,就不理解为什么五毛也是言论自由

立里:
正义未必是善,但非正义一定不善。善是正义的子集。善高于正义而不是相反。因此不能强迫人行善但必需强迫人遵从正义。五毛狗不是不善的问题,五毛 狗不是不 善的问题,而是非正义,作恶的问题。 正义之外都是非正义,而善之外不全是恶。正义和非正义是补集概念,而善恶是对立概念,不是互补概念。五毛狗的发言是犯罪行为而不是言论,因其奉命撒谎,并 不表达个人思想。

很多发言,说话,印刷品不属于言论,而是行为和契约书证之类。如法庭上证人证词,起诉判决辩护词,都不是言论。药品说明书也不是出版自由范畴,因 为不是言论。 对议会发言接受质询,政府工作报告,都不是言论。

正因为正义和非正义是一对互补概念,因此在正义和非正义之间,没有中立的空间。在两者间保持中立的,只可能属于非正义。而善恶之间有中立空间,虽 然在善恶之间保持中立的,本身是不善的,但也不是罪恶。 因此,当我们看到一个人声称要在善恶之间保持中立,客观,不支持任何一方,对双方都保持质疑的中立态度时,可以有把握地说,此人是"来者不善"。他是不善 的。

straightbar 直八大人
五毛不属于自由言论。就像电视商业广告不同于普通新闻。如果五毛言论都自己标明,"本人言论由中国政府赞助",那就算公平。否则就是政府误导公众 的工具。明知而撒谎,是犯罪。

ljqu iFreedom
言论自由,包括五毛也言论自由。不能因言获罪,包括五毛也不能因言获罪。五毛拿垬匪的钱也一样,否则茅于轼、万延海等人也都拿过美国人的钱,按同 样的逻辑,他们因言获罪也是应该的了。

立里:
奉命撒谎和拿谁工资如果是一回事,那你从你妈逼出来就等于你妈逼。 "@ljqu: 言论自由,包括五毛也言论自由。

houwenzhuo 侯文卓 Wenzhuo Hou
全世界的反人类的罪犯都有法律程序啊,就算杀人无数萨达姆,穆巴拉克也都有法律程序啊。而且是否有反人类罪不是几个人说了就算的,是应该有严格的 标准的。你说得几个人就算你的标准再大也犯的言论罪。仍然是因言而入罪啊。

立里:
@houwenzhuo 你没搞清什么是言论。网狗特务和官员发言不是言论,是行为。军官下命令,政府官员作报告,都是发言,但都不是言论,而是行为。奸细特务捏造谎言诽泼粪,是 犯罪行为。否则德国的纳粹宣传部长也是无罪了。它们已经不是普通的刑事犯罪,而是反人类罪行的同案犯,根本不适合刑事法程序,都应该现场惩处。

walkinraven Winfred Qin
@lihlii @houwenzhuo 言论自由是私人权利;政府雇员奉命撒谎是公权力行为;言论自由从来都是说公民言论自由,哪里有政府言论自由的?

houwenzhuo 侯文卓 Wenzhuo Hou
你说人是政府言论或者五毛,就算你自认是对的有道理,总要有正当的程序。就地正法需要程序,给人扣上罪人的帽子也需要程序。你说是被聘用说话,就 算是,那么罪责在其上级了,而不是被聘用的人。

立里:
去你妈逼的!你去吃屎吧!邓玉娇还需要程序才能拔出刀子?滚你妈逼的装逼乡愿奴才! @houwenzhuo @walkinraven

noooo0000 流连人间还未归
如果你只对它们动手,你一定会后悔当初怎么没动刀! RT @lihlii 去你妈逼的!你去吃屎吧!邓玉娇还需要程序才能拔出刀子?滚你妈逼的装逼乡愿奴才! @houwenzhuo @walkinrav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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